1.招标条件:
本项目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二次设计)预算编制已完成州医院招标计划申请审批,设计院已完成施工图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预算编制进行公开招标选择编制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二次设计)预算编制项目。
2.2建设地点: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院内。
2.3规模范围:建筑面积408M²。包括建筑、结构、工艺和电气等专业。
2.4工期要求:10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2.6 预算编制费控制价 2.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3.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主要评定指标为报价及预算编制方案等。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00元,投标人递交标书时递交现金。未中标者,评标完成后当天退还,中标候选人保证金暂转为履约保证金,完成编制工作,递交成果后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
8 月 20 日至
8 月 23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官方网站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
6.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
8 月 23 日12:00前,投标人在医院网站提出疑问,
8月
23日17:30前招标人刊登答疑。投标人应自行在网上下载获取答疑相关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8 月
24 日09:00,地点为湘西州人民医院内科楼二十二楼会议室(审计科旁)。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现场参照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网站发布。
9.招标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监察室监督。
监察人:甘兰平 13574319678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
地址:吉首市乾州建新路与209国道交汇处
联系人: 陈曼君 13787925086
招标附件